什么是赴日本医疗居留签证?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等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同伴者的签证。 (1)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从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到温泉治疗等疗养的广泛范围,根据日本医疗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所有行为,皆能为接纳对象。 (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诊察、牙科治疗、疗养(包括90天以内的温泉治疗等)。 (2) 多次签证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等多次有效的签证。 但是,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居留期间在90天以内的人。 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请通过身元保证机构取得该表。 (是否需要办理多次签证,由日本医院医生根据情况判断,一般都是单次医疗签证) (3) 同伴者除了外国患者等的亲戚以外,根据需要,不是亲戚的人也可以作为同伴者同行。 根据需要,发给同伴者与外国患者等相同的签证。 但是,同伴者的访日目的为照料外国患者等的日常生活,不得运营有收入的事业或从事能获得报酬的活动。 (4) 有效期限根据需要为3年。(根据外国患者等的病情等而定) (5) 逗留期间90天以下(逗留期间,根据外国患者等的病情等决定,最长6个月)。 居留预定期间超过90天时,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等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医疗签证申请手续的概要(1) 外国患者需要与日本外务省认证的身元保证机关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元保证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疗预定表)。 A:患者在中国时,身元保证机构提供“身元保证书”和“受诊预定表”,客户提供办理签证相关资料到当地日本大使馆/领事馆指定的机构办理(一般为各省市的外事办),请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请提交以下1~3及6。) 1、护照: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 2、签证申请书:(要求:赴日签证申请表需正反打印,请按照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否或者无) 3、照片:4.5×3.5cm,2张,白底(日本签证专用照片) 4、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 5、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a.银行存款证明原件(要求:一般20万人民币左右)b.如有车辆行驶证和房产证,请提供完整复印件) (注:要有银行开具有银行章的原件,一般是不需要冻结资金的那种普通存款证明即可,目前多数银行手机银行APP即可操作)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共3页 7、 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8、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9、“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以上材料1、2、3、5、6、7由申请人提供,4、8、9由身元保证机构提供。 办证工作日: 进馆后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往返传递时间) 领馆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另外,外国患者等因住院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外国患者必须以本人住院的日本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为代理人,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与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给为其管辖范围的日本驻外使领馆。 B:患者已在日就医,需延长签证时间 ①护照原件 ②再留资格延长或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 ③照片:4.5×3.5cm,2张,白底 ④身元保证书(医疗签证担保书)和 受诊预定表 ⑤医院的诊断意见书,入院预约票 ⑥医药费支付合同和日本公司的领受书 ⑦日本租房合同和领受书 ⑧如有亲属陪护,须有和患者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